关于转发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转发<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>的通知》的通知
阳发改收费〔2017〕33号 市国土资源局,各县(区)发展和改革局、财政局: 现将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<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>的通知》(晋发改收费发〔2016〕1008号)文件全文转发给你们,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。 附件: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 阳泉市发展 阳泉市财政局 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 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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